1. 公司名稱:XX電信(會幫我發佈嗎?)
2. 職位:打雜(會幫我發佈嗎?)
3. 任職年期:1-4年
4. 自己總共有幾年工作經驗:1-4年
5. 基本月薪(不計花紅):12000 (會幫我發佈嗎?)
6. 每年花紅:13000 (會幫我發佈嗎?)
7. 其他福利:大假 (會幫我發佈嗎?)
8. 工作內容:打雜 (會幫我發佈嗎?)
9. 對呢份工的感想、優缺點等等: 無聊 (會幫我發佈嗎?)
10. 有無其他補充:電信公司某部門,其負責人本應肩負起領導和管理的重任,恪盡職守,為部門的良好運行和發展貢獻力量。然而,令人遺憾的是,這位負責人卻未能盡到應盡之責,表現出不務正業的不良狀態。更為嚴重的是,他還縱容下屬中的某一位員工,使得該下屬肆意妄為,將廠家贈送的禮物私自挪作己用。這種行為不僅違背了職業道德規範。 面對這樣的情況,究竟是應該向監管部門進行投訴,還是應該向廉政公署進行舉報,集思廣益,請大家不要吝嗇多分享意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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